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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道教协会

陕西省道教协会关于申领冠巾证的通知

时间:2016-07-18    来源:陕西道协网站整理    

陕道发〔2016〕33号
 
陕西省道教协会关于申领冠巾证的通知
 
各市县道协(宫观):
根据中国道教协会下发的关于申领冠巾证的有关通知要求,省道协于6月上旬通知市县道协上报所属教职人员申请冠巾证数额工作,全省十二个市县道协(宫观)共上报需领证道教教职人员705人,省道协向中国道教协会申请并领取了相同数额的冠巾证。为规范申领发证程序和加强证件管理,现将申领冠巾证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印制权
为规范证件样式和材质,冠巾证由中国道协统一印制,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制。
二、收费
各市县道协(宫观)从省道协申领冠巾证,免费。各市县道协(宫观)下发此证时,收取工本费不得超过5元。
三、申领程序
由各市县道协(宫观)根据你们的申请数额和文件要求向省道协提出书面申请,注明申领份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认真填写“陕西省冠巾证申请表”(附件1)。省道协接到申请,予以批准后,通知各市县道协(宫观)领取带有编号的冠巾证。
四、证件相关填写要求请参考附件2。
五、启用时间
依照中国道协要求,冠巾证的启用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在启用时间前冠巾的弟子,原持有的冠巾证(牒)仍然有效,根据个人意愿可申请补发换证。启用时间后,各市县道协(宫观)冠巾活动,均需使用现行证件。
六、冠巾方式
由各市县道协,结合各自实际,指导各宫观自行组织开展冠巾活动,2016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冠巾活动。
七、使用范围
冠巾证只做道教徒信仰道教证明或办理道教教职人员证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八、证件管理
各市县道协(宫观)要加强证件管理工作,证件下发数量要与参加冠巾活动的人员数目、证件编号相符,并建立相关数据库,保证证件去向有据可查。每年3月份以前将本地上一年的冠巾人员情况上报省道协。
请各市县道协(宫观)按照本通知要求,确定专门管理人员,尽快做好证件申领、冠巾活动、规范管理等相关工作。
附件1:陕西省冠巾证申请表
附件2:冠巾证填写说明
附件3:道教全真冠巾宝牒
 
 陕西省道教协会
2016年7月18日
 
 联系人:刘然   029-83237725
                                                                    
抄  送: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
          会长,各副会长,秘书长,办公室。                        
  陕西省道教协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