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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道教协会

陈信泉:宗教信仰中的家国情怀也是修行

时间:2018-12-11    来源:陕西省道教协会网站整理    作者:陈信泉

       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上指出,在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有利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强化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自觉地把党的命运、国家命运、自身命运紧紧连结在一起。随着这一倡议的提出,各地宗教界纷纷响应,并掀起一场在宗教场所悬挂国旗、举行升旗仪式的风潮。
      作为中国人民共和国的一员公民,以升国旗、挂国旗的方式表达对祖国的热爱,这件事值得每一个人以此为荣。但当同样的事情放在方外之人的身上时,对家国的热爱与对世俗的淡然、对人间的隐修与对入世的表达之间往往会形成强烈反差,于是造成了许多人对宗教场所升挂国旗行为的误解。更有言辞激烈者,会认为这样的行为已经演变成宗教人士对政治的趋附,甚至认为宗教信仰的最后一块净土也难免要走向世俗。然而,事实真的如其所说吗?在宗教场所升挂国旗的行为背后,又隐含着什么样的修行本真呢?
       要回答这两个问题,尚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说起:
       其一,宗教是人们表达信仰需求的地方,但信仰不等于避世。既然肩负着教徒等众的信仰和教化意义,就必须要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宗教必然是整个社会组织中的一员,脱离了人间而空谈出世,这是对宗教概念的最大误解。
      在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语境中,“宗教”这一词汇的词根意义其实是超越意识形态与教派组织这一定义范畴的。宗,首先指的是祖先,是对先人的尊崇。中华民族信仰的最根本,在于“敬天法祖”四个字。敬的是天道自然,法的是先祖圣贤。在此基础上,再结合农耕文明下形成的家族体制,“宗”便具备了从本姓先人上升为整个家族、从家族上升为民族与邦国的大概念。顺而推之,“教”便有了教化之意,是以先圣、先贤的人生遗训来教化后人。把二者结合起来,“宗教”即是用祖先的法则教化后学者。
      作为传承了中华文明最纯粹的文化精神与文化底蕴的道教,其称之为宗教,并可以历经千年而不朽的根源,就在于道教自古以来便秉承着先人的智慧而化度众生。以道教信仰中的诸多神仙真人为例,修道者对祖师的朝奉,是因为他们曾对家国百姓做出过大的功行,如天师道之“三张”设义舍为沿路缺食的百姓提供水米。在千年的发展中,道教虽然也在形制上有所改变,但其慈悲爱民的真精神并没有丢弃。道祖老子曰,君王治国要“以百姓心为心”,道教修真同样应该心怀苍生,以济度天下为每一代修道之士的首要责任。
       古语曰,修行有大隐和小隐之分。小隐隐于林,力求完成自我身心的超脱;大隐隐于市、隐于朝,于是必然要心系万千红尘事。其实虽名大小,但二者并没有境界上的差别。“隐”只是针对修道者个人而设立的概念,一旦涉及到整个宗教组织的范畴,其社会属性和社会责任就不能避而不谈,也必然要涉及到教化的意义。
      道教之教化,可概括为三点内容:一,个人的人生超越;二,家国的安平泰;三,功成身退的天之道。这三点之间既存在先后的层序,彼此之间又是相互联结而内嵌为一体的。任何一种宗教信仰,都不能只谈论个人的修行而弃家国于不顾,否则只会教化出小我之自利,甚而还会因此出现“邦分崩离析”的恶果;反之,任何一种信仰也都不能变成对时事的趋炎附势,否则一切修行行为都只会流于形式,无法触及到信仰和教化的本真。如何在世外修真与红尘度度世之间找到平衡点,这是历代修真者都在思索的命题。但形神上的思索,不应成为修行者在表达爱国情操时的犹疑。
       其二,信仰与修行虽是个人行为,但我们仍需要思辨信仰的本质是什么。宗教信仰不能与执迷划上等号,更不能与家、与国的概念剥离而谈。
       个人与家国的互证,可理解为道教所强调的“自度度人”的理念。“自度”并非是“度人”的基础和前提,从自我度脱的修证中完成度化他人的社会职责,从度化他人的行为中求证自度己身的修行意义,二者恰恰是互相印证的过程。正如太极阴阳一般,二者的含义看似有悖,彼此却又无法离弃。同理,道教信仰所追求的教化意义,是把个人与家国视作一个整体来看待的。唯有每一个个人都能够从修行中获得安然,推而广之,才能保证家国的繁荣昌盛;唯有国与家实现了安平泰的政治理想,才能保证每一位修行者的所祈所愿成为人天福报。由是可知,道教信仰其实是把个人修真与家国理想结合而谈的,唯当爱国、爱教与爱己三者并重,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万化乐雍熙”。
       太上道祖留世五千真文,归其要义乃“道德”二字。有道之人,必然有好的德行,这是内外相得益彰的表现。这份“德”,包括正身处物、度己化人、慈爱众生等传统意义上的宗教价值观,同时也理应把以爱国爱教为具体表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宗教徒的人生修养及宗教修持。中国有句老话,叫“有国才有家”。宗教组织是信徒的家,千万个不同的小家共同组成了大的国家。爱国,在一定意义上便等同于爱自己的家。当把心中的慈爱奉献给脚下的这片热土,使宗教所肩负的慈悲与教化的重任落地开花,这才是真正做到了“以百姓心为心”。
       所以,提倡爱国并不是形式化的政治口号,尤其对宗教修习者来说,更需要用信仰和功行去体现心底的这份感情。毫无疑问,对国旗的尊重以及在宗教场所升挂国旗的行为,这是最为普遍、最能够使大众获得情感认知的爱国方式。人们之所以会对宗教人士的爱国主张产生误解,只是因为我们之前并没有尽到该尽的义务,没有把心中的热忱鲜明地表现出来。当外在的形式与内在的真心相统一时,爱国便不必要再隐晦,这理应成为每一位修道者的骄傲。
       而在强调宗教社会责任之前,还要着重树立起每一位宗教人士对国家、社会、宗教与个人修行的四位一体的意识。唯有这四要素完整统一于一身,才能使修真者在红尘大千中找得到修行的意义。道教修行,不应该是对尘俗的躲避,而是要怀着更大的情愫去悲悯众生的苦乐。你所度化的每一个信众,都是同一片蓝天下的子民。信众所信仰的每一位神仙,都是历经大浪淘沙而流传千古的为家为国的典范,是中华儿女共同的宗祖。宗教中的修行是具备实践意义的,是在沿着祖师的行迹而对自身的修证进行探索。道教信仰所效法的,必然是历代祖师为国为民的功行,在此意义上而言,道教所信仰的每一位祖师的背后,代表的也必然是对整个家国和所有百姓的至善祈愿。道教徒喜以“水”为自我品格的象征,道祖讲“水善利万物”,其着意的便是对国家、对民族、对百姓的上善之道。以升挂国旗的方式表达每一个公民——教徒首先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其次才是某一个宗教的信徒——对国家的拳拳热爱之心,这正是道教中的大善。
       修道人向来不务尘俗,但若想要把信仰的本真广播于世间大众,尚需要某种仪式性的表达。道教是一个讲究内体外用的宗教,尤其是作为这片黄土地上生长起来的宗教,修道者内在之信仰必然是对中华民族、对家对国和对炎黄祖先的信仰。升挂国旗这样一个具有鲜明仪式性的行为,其表达的内在含义与道人们隐于心底的信仰是无二致的。若修行做到了内外真一,便不惧把内心的真实感情坦白在世人之前。道人的爱国与爱教彼此不离,在宗教场所用升挂国旗的方式表达修行人对国家的敬重,这也是道人们内心最真实直白的情怀诉求。
       如果把对家国的热爱作为有道之士的标准之一,升挂国旗的行为则是对修道境界的一种传达方式。方式本身不存在好与坏,正如庄子所言,一切的是非善恶都只在于人心。即便是身处深山之中虔心修行的人,在面对国家的某种象征时,其心中的一念祈愿必定是对这片土地风调雨顺、国泰民丰的祝福。道教经韵中有一曲《双吊挂》,其词曰:“上坛齐举步虚声,祝国迎祥竭寸诚。……万民瞻仰尧舜日,岁稔丰登乐太平。”祈祷家国太平,原本便是宗教的份内之事。古时国家每有祭祀,必然要请道人开坛设斋醮。如今以五岳为名的道教名山,都曾是皇王向苍天祈祷万民安乐的地方。道教修行与国家命运向来相行不悖,脱离了对家国的责任与但当,也就很难把修行之道上升至更高远的境界。
      其三,爱国的表现形式有很多,升挂国旗只是其中一种,且任何一种正当的形式、行为都是值得所有人效法并为之骄傲的。在种种爱国行为中,并不会因为表达者的身份限制,而改变了其对国家的热爱。真正的信仰,会因为能够自由地表达对这一情怀而感到万分自豪。
      人为主观地把宗教修行与家国情怀割裂去谈,甚至用简单的二分法使二者对立起来,这便是对宗教信仰本真的抛弃。一个宗教所信奉的神明,其慈爱的精神一定体现在对一方百姓水土的护佑上。道人上坛诵经,表面上是在向诸天神仙表达心意,实则是希望神人能把十方百姓祈求生活安稳的愿望覆护于下民。若把这一愿望从一人、一家、一族的局限扩展为一乡、一地、一国的范畴中,道人所行持的宗教祈愿便与国泰民安的家国情怀相融为一了。只不过在宗教与尘世的不同环境场中,出世者善于使用科仪斋醮来表达信仰,入世者惯常以升挂国旗等行为象征来表达心愿。二者之间不同的只是外在的表达形式,彼此内在的情感诉说则是和谐统一的。
       再回到本文最开始的问题:宗教人士就一定不能用升挂国旗的方法来表达对家国的热爱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身为一名道人,修持的根本在于内外合一,以外行来体现内功。道祖五千言之《道德经》,可做治身、治国两方面解读。南华真人庄子曾提出“内圣外王”的思想,认为唯有先做到内圣治身,才能外在显化为治国的方略,进而实现对“外王”理想的追求。道人修习的既然是家国之方,又何必羞于表达对家国的感情呢?
      正如中国道教协会向全国道教界发出《关于在全国道教活动场所悬挂国旗的倡议》一文中提到,国旗代表着国家的尊严,在宗教场所悬挂国旗,起到的是增强每一位宗教修习者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民族意识、增强国家荣誉感和民族自豪感的作用。唯有国家太平,才能有宗教的大道昌盛。所以宗教人士参加升挂国旗的仪式,这不但不会与宗教修习相冲突,其更能表达一名修行者真正的内功外行。对国家的信仰,理应与对宗教的信仰合二为一,这是每一个宗教徒责无旁贷的义务。
      既然以修行之名义,便应去做修行之功行。
如果连爱国都要区分身份主体的话,或许这份信仰还有待再进一步的精进。当一名宗教修习者怀着浓烈的家国情怀时,这并不是隐修者对红尘的眷恋不舍,而是修行者对万民乐业的祈愿和祝福,是内心中真正大慈悲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