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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道教协会

榆林榆阳区道协开展促进社会和谐文化活动

时间:2017-08-02    来源:陕西道协网站整理    作者:薛春生

陕西道协网讯8月1日(农历闰六月初十),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道教协会,组织全区30位教职人员,在榆林东山关帝庙召开 “榆阳区各道观开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文化活动大会”。出席会议的有榆阳区宗教局副局长张子发,榆林市道教协会常务副会长、榆阳区道教协会会长任嘉士道长,副会长徐祥海道长、副会长兼秘书长尤嘉军道长。会议由任嘉士道长主持,张子发做工作要求,尤嘉军道长部署各道观至年底文化活动的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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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嘉士道长说,榆阳区与内蒙接壤,万里长城从中横穿而过。千百年来区内百姓为祈求和平和幸福生活,有着信仰宗教传统文化的习俗,并延续至今。而且现在农村,特别是偏僻地方,群众缺乏文化生活,很多传统庙会,成为当地群众共享文化生活的场所。所以我们各道观的教职人员要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利用庙会,开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等文化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指出:“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所以我们各道观的教职人员,要充分利用好道观这一文化平台,肩负好传承、弘扬传统优秀文化职责,担负起宣传“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义务,为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为此,全区各道观教职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好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宣传先进文化,弘扬道教优秀文化。在庙会文化活动中,用群众喜闻乐见、俗通俗易懂的戏曲、曲艺、小品、秧歌等形式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身边尊老爱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勤俭自强、发家致富等感人故事,既丰富和满足信众的经济生活、精神生活及文化生活,又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促进当地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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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子发副局在会上指出,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对待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然而,这种自由并非没有限制,法治的要义在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殊,没有例外,也没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任何宗教信徒或教职人员,都要接受法律的约束。所以宗教教职人员要学习掌握好国家的法律政策,提高尊法、守法意识,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把道教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弘扬好,为促进榆阳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繁荣做出贡献。同时各道观要民主管理好道观事务和财务,严禁乱修乱建,把道观建设成卫生整洁、生态优美、文明健康向上的文化场所。
(榆阳区道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