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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道教协会

巴特尔: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

时间:2018-07-30    来源:中国道教协会     

       党和政府对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始终高度重视,坚决遏制。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佛教道教在新形势下也存在一些问题,当前社会反映最强烈的是商业化问题。针对该问题,2017年,国家宗教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了10个方面的具体措施。2018年初正式实施的《宗教事务条例》增加了相关条款,为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提供了法律依据。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显著,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持续向好,为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可以说,中央精神是明确的、法律依据是清楚的、政策界限是明晰的、社会氛围是有利的,现在是对佛教道教商业化进行标本兼治的最好时机。

         第一,明确认识,佛教道教商业化危害巨大,对其进行治理决策正确,刻不容缓。佛教道教商业化,宗教信仰被金钱绑架,对宗教本身乃至全社会都有巨大危害。一是严重损害了佛教道教形象和声誉,二是污染了社会风气,三是可能滋生权力寻租、灰色交易等腐败行为。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是中央科学分析宗教工作发展规律做出的英明决策,必将对促进佛教道教长期健康发展、净化社会风气、增进社会和谐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把准定位,佛教道教商业化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要明确宗教团体、政府、企业等各方在治理工作中应负的责任。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是一项需要各方面共同参与的系统性工程。一是要搞清楚佛教道教商业化的主体,要警惕商业资本介入宗教,利用宗教牟取利益。二是党政部门要主动担责、积极施策。三是宗教界应加强自律,自觉抵制商业化。
       第三,抓住重点,佛教道教商业化治理千头万绪,要以突破重点难点问题来推动工作。一是违规建设大型露天宗教造像问题。应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治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二是承包经营寺庙宫观问题。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明确规定,禁止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和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为使《条例》精神真正落地,建议确定重点整治的典型案例,严肃处理,并加强督促检查,以点带面,取得实效。三是网络上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对这个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如有必要,建议开展一次大排查,弄清楚网上商业化的表现形式、涉及金额、管理路径、治理目标、责任分工,把握工作主动权。
(本文转载自人民政协网,为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巴特尔于6月28日在十三届全国政协第五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的发言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