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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道教协会

金明立在陕西道教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上的学习体会

时间:2018-06-07    来源:陕西道协网络平台整理    作者:金明立

在省道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上的学习体会
-----道教在宗教中国化道路上的使命与担当
(陕西道协常务理事、西安道协副会长金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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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恩在这神奇美丽的黑龙潭道教圣地,参加由省道协举办的、全省道教界中青年骨干政策法规及宗教业务培训班。这次培训班,是陕西道教界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及中共中央宗教政策法规,以及加强道教自身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需要,也是陕西道教界提升自身力量、积极参与陕西梦建设的需要。
      这次研修班虽然时间短,但学习内容十分丰富。既有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也有《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既有道教宫观的规范化管理,也有道教人士修学礼仪与持戒修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宗教的发展有着明确的指向,强调了“四个必须”的重要价值。包括,必须要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必须要重视宗教界人士的作用。在这“四个必须”之中,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被摆在了首要地位。
      那么,道教在宗教中国化道路上,有那些担当与使命昵?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认为:一是在促进道教的中国化发展的进程中,必须要融入法治思想与观念,将道法与国法紧密结合在一起。首先,道教自古就有国法大于教法,教法服从国法传统。道教人士首先是国家公民,任何公民都没有法外特权,因此,当今道教要想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要遵守法律法规、宗教政策。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就是对道教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给予的行为指南。《条例》主要针对维护公民宗教信仰的自由和宗教界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明确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和宗教财产权属、明确遏制宗教商业化倾向;规范宗教界财务管理、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对国家有效应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有效解决道教宫观场所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提供了法律遵循。我们道教界人士,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在日常宗教活动中正确贯彻执行新条例精神,依法规范管理好道教宫观场所内的宗教事务,为证道成仙夯实基础,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着道教应有的积极作用。
      同时,我们道教人士还应该把握好国法与教规之间的关系。道教本身对“法”就有着深刻的理解,道教人士在受戒的时候,方丈都会给予弟子一块外黑内黄色的小方布,这块长3尺3的小黄布名字叫“规”,是顺治皇帝当年去北京白云观看望王常月祖师传戒时,赐予全体戒子的,王常月祖师认为“法由道生,道由法传”所以给它取名叫“规”,要求全体道教弟子要规规矩矩的遵道护国。因此道教更应该依法治教、依法办教,任何人都不能逾越和轻视规矩。而道教的规戒与法律的设立,在目的与价值上也具有一定的趋同性。道教的规戒,强调道教徒必须要安守本分、知足知止、处下不争;而法律的设立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引导人们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所以国法与教法,这两者都是导人向善的,具有基本精神价值上的一致性。尤其是在当前时期,道教人士,应该坚持不动摇地将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摆在首要地位,自觉接受党、政府的依法管理,避免出现扰乱社会正常秩序、损害国家公共利益与公民安全的现象发生。而近年来,社会反映最为强烈的、便是佛道教商业化问题,个别寺观在经济社会浪潮的冲击下,将寺观搞承包、商业化,不仅违反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扰乱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损害佛道教清净庄严形象,而且败坏社会风气,滋生权力寻租、灰色交易等腐败行为。
       事实上,只要守得住清静,经得起诱惑,一定会“天人合一”,道观的香火自然会旺盛起来的。
       最后,在依法尊法的过程中,我们还应该积极向社会传播道教正面声音。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宗教问题,在互联网上大力宣传党的宗教理论和方针政策,传播正面声音。”在道教实现中国化发展过程中,必须要认识到当前社会客观环境的复杂性,由于受到网络时代、多元文化的影响,为道教的发展带来了严重挑战,也为道教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生命活力,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利于实现道教文化在传播过程中的实效性与广泛程度。在这一现实背景下,我们道教在依法尊法的过程中,应该积极加入到互联网主体的队列,通过构建合法的专门性的网站平台,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号,灵活利用各种自媒体平台、加强正面形象与信息的广泛宣传。在此过程中,我们道教还需要认识到,部分人打着道教的名义,散播各种违法言论,甚至抹黑正常合法宗教教义,这对于道教合法形象的树立、权益的维护带来了消极负面的影响。因此,我们道教应该本着净化网站等信息平台的原则与目的,在不信谣,不传谣的同时,还要加大对普法力度的宣传,积极制定、落实各项具体的措施,从而打造良好的网络空间。
      二是在促进道教的中国化发展的进程中,道教宫观应该建章立规,规范管理。《孟子》说:“无规矩而不成方圆。”《道德经》说:“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人类社会,是由人集合而成的,道教宫观也是由人而构建的,社会活动是人的活动,宗教活动也是人的活动,人们活动的动机、目往往不同,如果没有一个规矩来约束,便会各行其道。《西游记》中,为什么要给孙悟空戴上紧箍咒儿?其实紧箍咒代表的就是“礼”。青年时代的孙悟空,没有道德仁义概念和敬畏之心,所以他敢胡来而大闹天宫,使“三界”正常之“道”的和谐稳定秩序无法维持,才被判刑500年而压在五行山下,目的就是让其闭门思过。但在取经路上,它表面虽然诚服,但骨子里的劣性仍然还在,所以给它戴上“礼”的紧箍咒儿,就是要让它回归于“道”的本性。正因为有了“礼”的束缚,孙悟空才学会了按规矩办事,最后,回归正道,大功告成。由此可见,道教宫观也应该建章立规,在制度的支撑下,提高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的整体水平。各级道教协会、道教宫观,本身就具备规范的教制规章,促使道教能够对各项宗教活动、依法依规规范管理,而通过依法依规,便能够实现对道教合法权益的维护,有利于和谐处理与构建宗教的和睦关系,对于推动道观场所规范化进程,具有重要价值。
     比如骊山老母殿,在原住持陈圆明道长的精心管理下,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和清规戒律,并认真执行。由此可见,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应该进一步做好、推进这些规章制度的落实工作,促进道教活动的开展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最后,在促进道教的中国化发展的进程中,要加强信仰建设,树立良好道风。道教最高信仰是“道”,从《道德经》“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来看道教信仰建设,无论社会之道如何发展变动,而学道、修道、行道最基础之“道”的道风建设,永远都是一成不变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会议上,明确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这为道教教职人员指明了修道的方向,习近平主席虽然没有直接使用“道风”这个词,但对道教界加强道风建设的要求却体现在方方面面。
     比如在教义、教规建设中提出了“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其中教规、教义正是我们道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人才培养上,提出要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其中“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正是对道道风建设的明确要求。所以,我们一定是对三清大道信仰虔诚、威仪充足、作道上有功、人间有行的道人。而随着社会不正之风的冲击,很多人信仰淡化、戒律松弛,这虽然是个别现象,却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危及道教事业长远发展。古今中外,宗教要想兴旺,必须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所以,道风正则道业兴,那么,什么是道风呢?从字面意义讲,“道”就是我们的信仰,表现的是道教的教义思想、神仙信仰、清规戒律等各个方面。“风”就是作风、风貌、风气。道与风联系在起来,就是道教表现出来的精神风貌。从个体而言,道风表现为道教人士的个人修养品行、精神气度、言行举止等。
     从群体而言,道风就是我们整个宫观、团体乃至整个道教界体现出来的价值取向、精神风貌、社会形象等方面。通过这次培训学习,回去之后,我一定会带头正言正行,带领老母殿全体道友在道教信仰上下功夫,以“奉道为事”。在带头遵守全真清规戒律的同时,还要树立正确人生价值观,加强制度建设和道风建设,加强爱国守法思想意识,把爱国主义精神融入到老母殿全体道友心中,并作为老母殿全体道友的一项基本修行准则,做一名自觉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爱国爱教的好道士;做一名自觉接受党和政府的依法管理,绝不借道教的名义违反法律法规,干扰国家职能实施、扰乱社会正常秩序、损害公民健康和公共利益的好道士,做一名为道教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的好道士!
      最后!感谢黑龙潭道观为我们提供了这么温馨学习的环境;这么好的住宿条件、这么好的斋饭、以及热情周到的综合服务,同时也祝愿各位道友开心吉祥、万事康泰。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