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陕西省道教教职人员证书换发工作方案
时间:2017-07-25 来源:陕西省道协办公室
陕西省道教教职人员证书换发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办法》和《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进一步规范我省道教教职人员换证和认定发证工作,根据《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做好道教、天主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中国道教协会关于做好道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宗教局《关于转发<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做好道教、天主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道教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及总要求
坚持以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办法为依据,落实国家宗教局、中国道教协会、省宗教局换证专项工作要求,吃透文件精神,明确工作思路,细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协调沟通,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圆满准确的完成换发证书工作。
二、办理程序及时间
(一)关于2015年获得审核认定备案但尚未发证的教职人员发证(名单见附件2)
1、信息采集
(1)各市道教协会对本市需换发证教职人员的冠巾时间、地点进行统计,汇总后上报省道教协会邮箱,另需将纸质统计表加盖公章,并将个人冠巾证或冠巾状复印件汇总一同上报。冠巾时间、地点以全真派教职人员冠巾状记载为准,时间准确到月。
(2)各市道教协会对本市需换发证教职人员的照片进行采集,统一邮寄至省道教协会。照片2张,须为本人本年度内着道装、戴道帽的正面标准近照。头像部分应占画面的三分之二,照片规格为两寸,白底或蓝底。同时将电子照片统一汇总后上报省道教协会邮箱。
(3)时间要求在2017年8月20日之前上报。
2、发证备案申报
(1)时间:2017年7月底至8月20日内。
(2)根据各地上报信息,省道教协会进行统一编制新证备案号。
3、证书颁发
(1)严格审核,规范填写,制做证书,由各市道协到省道协统一领取。
(2)颁发证时间,2017年10月20日前。
(3)于2017年第4季度向省宗教局和中国道教协会上报有关信息。
(二)关于2014年以前获得认定备案并颁发教职人员证的新证换发。
1、信息采集
(1)各市道教协会接到通知后,以适当形式通知原认定的教职人员按时交回原道士证并申请换证,以电子形式填写《道教教职人员换证基本信息表》(附件3)并通过省道教协会邮箱上报,同时填写纸质《道教教职人员换证基本信息表》并上报,每页加盖公章,与原道士证原件一同邮寄或送至省道教协会,没有原证的必须提供个人原证中国道教协会统一编码号和陕西省道士证编号,履行补办证手续,补办手续按照省道协2016年7月26日《陕西省道教<道士证>认定管理规定、陕西省道教<皈依证>办理办法》的通知(陕道发〔2016〕34号)文件为准。
(2)各市道教协会对本市需换发证教职人员的照片进行采集,统一邮寄至省道教协会。照片2张,须为本人本年度内着道装、戴道帽的正面标准近照。头像部分应占画面的三分之二,照片规格为两寸,白底或蓝底。同时将电子照片统一汇总后上报省道教协会邮箱。
(3)资料上报时间要求在2017年8月20日之前。
2、发证备案申报
(1)时间:2017年7月底至8月20日内。
(2)根据各地上报信息,省道教协会进行统一编制新证备案号。
3、证书颁发
(1)根据以旧换新原则,严格审核,规范填写,制做证书,由各市道协统一到省道协领取。
(2)颁发证时间,2017年10月20日前。
(3)于2017年第4季度向省宗教局和中国道教协会上报有关信息。
(4)2018年1月1日之后,旧版《道士证》自动失效。
(三)迁离原认定省份现在我省境内从道的教职人员发证 。
申请人须持原道士证到所属市道教协会申请换证。经省道教协会向原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道教协会核实,办理认定、备案等材料移交手续后,参照本方案第(二)条规定办理换证手续。
(四)原在我省已认定备案发证,但现已离开我省到外省住观的教职人员,应在所辖地区申办换证工作,我省不再办理换发证工作。
(五)新道教教职人员证书备案号的编制。依据文件要求,统一按国家统计行政区划代码6位数+教别代码1位数+5位数道士证代码制做,各市道协只提供所辖宫观先后顺序,编制号码由省局与省道协统一编制。
三、工作落实
依据文件要求,组建陕西道教教职人员换发证书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道协牵头,省宗教局相关处室指导,各市道协秘书长参加,办公室设在省道协,全力推进换发证书工作的完成。
组 长:吴理玉
副组长:冯祥民、任建华
成 员:付 薇、刘 然、李梦龙、俊 男
分工:
吴理玉:全面负责全省道教教职人员的换发证工作
冯祥民:负责协调与各市道协落实换发证沟通工作
任建华:负责换发证工作的审核及相关工作
证书制作保管:刘 然、李梦龙
网络信息发布宣传报道:付 薇、俊 男
四、其他有关工作
1、更换证书不收取费用。
2、做好换发证书工作的宣传。省道教协会将在陕西道教协会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大力开展换发新证的宣传工作,提高教职人员的思想认识。各市道教协会、宫观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及时告知原认定教职人员有关换发新证的期限、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做到人人皆知,确保换证工作按时高效有序开展。
3、重视老道长、道证丢失道长等特殊情况的换证工作。各市道协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依照程序,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的做好证书换发工作。凡证件丢失的道长,必须尽快依照《办法》履行完成补办手续后,方可进行新证书的换发。
4、道教教职人员换发证信息资料收集以各市道协为单位,统一审核,加盖公章后上报,铜川、杨凌区,由宫观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宫观公章后上报,省道协原则上不受理个人行为的换发证事项。
5、各市道教协会要在8月20日之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省道教协会,过期不予受理换证业务。
6、《道教教职人员换证基本信息表》可在中国道教协会网站(http://www.taoist.org.cn/)“通知公告”一栏或省道协官方网站(http://www.sxdaojiao.com/)下载。
7、省道教协会地址:西安市新城区永乐路280号 丽苑168小区西三层,省道教协会邮箱:sxsdjxh@126.com,联系人:刘然 029-83237725。
2017年7月18日